方达夫,1978年6月出生,男,汉族,民革党员,法律硕士学位,中级职称现为合肥市政协委员、合肥市工商联常委、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兼任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合肥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安徽省职工维权顾问团成员安徽省律协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合肥市律协公益与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指导老师、安徽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安徽中山法律援助维权中心理事、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特约嘉宾、房地产报特约评论员、桐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司法部法律援助(安徽站)同行评估专家组成员等社会职务

执业十五载,以民商实务及刑事辩护见长,热衷于公益事业,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奉献精神博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先后获得“民革优秀党员”、“合肥市十佳公益律师合肥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专业特长:民商事法律、刑事辩护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具体包括婚姻家庭法、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以及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法等;在刑事辩护领域,能凭借着一流的专业技能和社会资源,团队运营,有效整合,至佳服务;擅长非诉业务,能为企业或者个人量身定做私人订制,贴身服务,管控防范法律风险。

 执业理念:折万物之理,判天地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