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全称“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中国又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国自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5年3月15日,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吴翠霞律师走进南七仰光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315普法宣传。
吴翠霞律师“以案释法”,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悉心地为社区居民宣传教育,弘扬消费维权为民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