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普及
2012年4月13日上午,安徽省律协未保委委员、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达夫应省未成年犯管教所邀请,为该所新入所的服刑人员就“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内容开展了法制讲座。
方达夫律师主要从免除部分未成年人犯罪的前科报告制度、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不构成累犯、修正案中其他与未成人有关的规定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讲解,并在讲解过程中大量使用案例进行了说明。另外在该讲座中方达夫律师还就有关网络的犯罪及治安违法行为的情形为新入所的服刑人员进行了分析,对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网络,预防网络违法犯罪进行了说明。
讲座最后,方达夫律师从“尊重、理解、宽容”三个方面为新入所服刑人员讲解了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现在和将来,如何调整心态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劝导。
培训课结束后,学员踊跃提问,现场氛围十分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