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1日,下午,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的方达夫副主任律师走进合肥一中高二(9)班,给同学们带去了一次关于未成年人权益自我保护的普法讲座。
预防侵害,增强防范意识
方律师的讲座内容包括三部分:概述未成年人与法律、法律保护与自我保护以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并运用十个具体案例贯穿讲座全程,不仅告知同学们相应的法律知识,更是以案例生动形象地讲述法律要点,使同学们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如果遵守法律以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生动的案例让同学们感触颇深
方律师郑重地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以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比例明显升高,因而进行普法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仅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同学们聚精会神地听课
方达夫律师介绍到,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因为未成年人在社会上是弱势群体,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不成熟,国家尽可能的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并且建立了许多法律法规,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另外,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均对未成年人有各种各样的保护。但是,方律师谆谆告诫在场听课的同学们,仅有外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不够的,内因是根本,未成年不仅要学会自我保护,也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他不失时机为同学们展示了三个具体案例:某高三一未成年学生抢劫未遂,却犯了抢劫罪;某学生游戏性抢劫使用玩具手枪,金额不大却犯了抢劫罪;某初三学生的交通事故伤害事件,该学生在放学途中被车碰擦却私了,后来查出了骨折却为时已晚。上述三个学生均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素养,不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案例鲜明,发人深省。
方律师在讲述“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方律师指出,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不一致的,享受的权利多于应履行的义务。但义务就是责任,责无旁贷,未成年人必须从道德、法律、社会三方面承担义务。
面对纠纷与伤害,未成年人如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方律师指点迷津,跟大家分享了五点极为有效的做法:一是遵守法律,不去触犯法律,这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二是预防侵害,增强防范意识;三是依法处理纠纷问题,学会用法律处理问题;四是提高心理承受能力,树立坚强理念;五是正确拨打紧急电话及时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
对青少年群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帮助他们懂法、守法和用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弱势青少年的良好氛围,社会才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