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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环保局原局长一审被判14年 受贿款回家都交老婆

皖和律师事务所 (2013/7/15 11:34:35)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1666
受贿款回家都交老婆,其妻作证:近几年交给她2000多万元

  广东省东莞市环保局原局长袁绍东职务犯罪案尘埃初定。羊城晚报记者今早获悉,袁绍东在任职期间,收受东莞两家公司老板的贿赂共870万元后,通过指示下属加强对其他相关企业巡查和监管的方式,使得行贿人所在企业的业务量大增。广州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袁绍东有期徒刑14年。

  袁绍东1964年出生,是东莞人,据媒体披露,2007年3月,他由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转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至案发时,已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超过5年。2012年9月,袁绍东被省纪委调查。时隔九个月,袁绍东被判刑。

  “严管”其他企业倾斜行贿者

  赖某中是东莞市环保局环保技术服务中心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者。2007年,赖某中约袁绍东吃饭。席间,他提出希望袁能加强对产生废水企业的监管,不要让企业将废水转移出去,以便使他的公司有更多的废水回收。

  “当时袁局长表示会加强监管”,赖某中在证言中说,饭后他和袁绍东单独来到停车场,从自己车上拿出一个较结实的装有100万现金的深色袋子给袁,袁推脱后收下了。

  2009年,赖某中又送出100万元。此后多次,他共送出750万元。

  商人王某树是另一名行贿人。2010年上半年,已是东莞一家环保服务公司老板的王某树,去袁绍东办公室聊天时,提出废油脂回收与加工有利可图,表示想成立一家公司专做该领域,希望支持。王某树记得,袁绍东当时说“会支持”。

  不久,王某树成立了东莞市中油造脂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东莞唯一具备废油脂回收利用资质的企业。

  由于废油脂是一种有价值的废物,一些产生废油脂的企业往往会偷偷非法将废油脂转移至外地处理。因此,如果主管单位市环保局能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监管,就有利于他的公司提高废油脂回收处理量,进而提高盈利水平。

  于是,2010年年底到2012年年初,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约请袁,前后共送去约120万元。

  近几年“上交”老婆2000多万

  袁绍东的妻子在证言中说,经计算,她家里的财产包括银行账户中的理财、股票、活期、定期约有1720万元人民币,215万港币,建房购房花去1316万元人民币,购车花去59万元人民币,投资经营羽毛球馆150万元人民币,合计3245万元人民币、215万港币。

  袁绍东的妻子还称,她和丈夫收入约1260万元人民币,剩余的应该都是袁绍东给她的,有2000多万元。“他一般是逢年过节的时候给现金,平时也有给钱。他平时从外面拿回来一些现金,基本都存放在衣柜里一个比较隐蔽的地方,然后累积到一定数量就交给我,有时是几十万元,印象中最大的一笔约100万元,近几年累计约有2000多万元。”

  这些钱不少是在节日期间收受的。据袁绍东供称,每年的中秋、春节,赖某中都会送钱给他,一般中秋50万、春节60万,2008年至2012年共5个春节,共300万元,2008年至2011年共4个中秋节,共200万元。因此从2007年底至案发,自己在节日中共收受赖某中500万元。

  案发后,袁绍东自动投案,被法院认定为自首。广州市中院认为,袁绍东主动如实向办案机关交代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退清全部赃款,悔罪表现好,可从轻处罚。6月18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袁绍东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870万元,没收后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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